中國人民銀行、民政部、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公布5起非法制售“人民幣版”冥幣典型案例

2026-03-30 09:54:27 閱讀量6625 字數1471



人民幣是我國的法定貨幣,是國家經濟主權的象征,更是國家信用的重要體現?!吨腥A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》《人民幣圖樣使用管理辦法》等規(guī)定,禁止制作、仿制、買賣人民幣圖樣,不得在祭祀用品、生活用品、票券上使用人民幣圖樣。

近年來,中國人民銀行會同民政部、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依法整治非法制售“人民幣版”冥幣,切實維護人民幣形象和信譽。所謂制售“人民幣版”冥幣,是指制作、銷售的冥幣上,使用或仿制了正在流通或已退出流通的人民幣完整圖案,或者人物頭像等人民幣正背面主景圖案。

現公布以下5起非法制售“人民幣版”冥幣典型案例。


案例一

江蘇淮安某印刷商、某批發(fā)商制售“人民幣版”冥幣案

案情簡介:2025年4月,網絡監(jiān)測發(fā)現,江蘇省淮安市金湖縣某殯葬用品店銷售“人民幣版”冥幣。中國人民銀行淮安市分行聯合淮安市市場監(jiān)管局、金湖縣公安局等部門開展執(zhí)法,查處冥幣批發(fā)商王某某,并根據王某某提供的線索追查到印刷商嚴某某,查獲大量“人民幣版”冥幣成品、半成品及印刷模板。

處理結果:鑒于王某某積極配合調查、有檢舉表現,相關部門依法對王某某處以警告、罰款4500元,并沒收全部違法所得;對嚴某某處以罰款52000元,并沒收全部違法所得,將涉案冥幣全部予以銷毀。

案例二

陜西渭南某商貿公司制售“人民幣版”冥幣案

案情簡介:2024年12月,中國人民銀行渭南市分行聯合大荔縣市場監(jiān)管局,對某商貿公司開展聯合執(zhí)法,現場查獲大量“人民幣版”冥幣成品、半成品及印刷模板。

處理結果:相關部門依法對該商貿公司處以警告、罰款30000元,并沒收全部違法所得,將涉案冥幣全部予以銷毀。

案例三

河南商丘某紙業(yè)公司經營部銷售“人民幣版”冥幣案

案情簡介:2025年3月,中國人民銀行商丘市分行聯合夏邑縣民政局、市場監(jiān)管局開展“清明節(jié)”殯葬用品聯合檢查,發(fā)現夏邑縣某紙業(yè)公司經營部銷售“人民幣版”冥幣。

處理結果:鑒于該紙業(yè)公司經營部積極配合調查,相關部門依法對該經營部處以罰款2000元,并將涉案冥幣全部予以銷毀。

案例四

吉林遼源某商店非法銷售“人民幣版”冥幣案

案情簡介:2025年3月,接群眾舉報,中國人民銀行遼源市分行聯合東遼縣市場監(jiān)管局開展暗訪與執(zhí)法調查,發(fā)現東遼縣金崗鎮(zhèn)某商店非法銷售“人民幣版”冥幣。

處理結果:鑒于該商戶積極配合調查并主動銷毀違法商品,相關部門依法對其處以警告、罰款1000元,并沒收全部違法所得。

案例五

青海西寧某殯葬服務部銷售“人民幣版”冥幣案

案情簡介:2024年12月,西寧市城西區(qū)市場監(jiān)管局監(jiān)管發(fā)現,某殯葬服務部銷售“人民幣版”冥幣。經中國人民銀行青海省分行、西寧市城西區(qū)市場監(jiān)管局現場核實,該服務部庫存少量“人民幣版”冥幣,使用了第三套、第四套人民幣圖樣。

處理結果:鑒于該服務部庫存“人民幣版”冥幣尚未對外銷售,無違法所得,且積極配合調查,相關部門依法對其處以警告、罰款1000元,并將涉案冥幣全部予以銷毀。

鄭重提示
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》第二十六條規(guī)定,禁止下列損害人民幣的行為:“(二)制作、仿制、買賣人民幣圖樣。

《人民幣圖樣使用管理辦法》第四條規(guī)定:“禁止在祭祀用品、生活用品、票券上使用人民幣圖樣。

《人民幣圖樣使用管理辦法》第十四條規(guī)定: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銷售非法使用人民幣圖樣的宣傳品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。

清明節(jié)臨近,請廣大公眾不購買、不使用“人民幣版”冥幣,商家不制作、不售賣“人民幣版”冥幣。公眾如發(fā)現非法制作或售賣“人民幣版”冥幣的行為,可向當地中國人民銀行、民政部門和市場監(jiān)管等部門舉報,有關部門將依法予以查處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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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/中國人民銀行

責編/王君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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